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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现场,如何正确拖车

更新时间:2024-07-08 09:02:08|阅读:19217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车主无法及时移动车辆,这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收集证据需要以及发现交通肇事逃逸行驶的车辆或可疑车辆的情况下,交警将其拖走。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二十四条交警在采取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现场取证后,责令当事人离开现场恢复交通。拒绝撤离的人将被强行撤离。当事人不能及时调动车辆,影响交通安全的,交警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为了搜集证据,可以扣留发生事故的车辆,并出具行政强制措施证书。扣留的车辆应妥善保管。

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协助调查通报后,应当立即安排堵截或者调查。查明有撞车事故的,应当予以拘留,并依法追究撞车或犯罪嫌疑人的有关信息,并及时迅速将案件发生地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警处理。

扩展信息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五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确认检查报告和专家意见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被扣留的车辆。

扣留车辆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收车,逾期未收车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通知当事人30天后仍未领取车辆,通知3个月后仍未收缴车辆的,应当依法处置。

第六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一)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

2)故意破坏,篡改或销毁现场证据的。

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书面确认道路交通事故。在撞车事件中,应在发现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后十天内制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查或鉴定的,应当自确认检查报告或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事故现场拖车果真很讲究,大家在遇到交通事故时,不要惊慌,可以请求交警援助,以正确拖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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